文/ 陳承揚
郭泓志回來了!今年初的經典賽,王建民與郭泓志皆為中華隊的一員,王建民對日本的好表現讓他爭取到重返大聯盟的機會;然而郭泓志雖然證明了他手臂的健康無虞,卻沒有因此讓他能重西回到大聯盟。這一年來他都在美國自主訓練,等待機會,等到最後或許倦了吧,想回家了。
(郭泓志打出台灣球員在MLB的第一支全壘打,是back to back to back,還甩棒!)
到了6月,等候近半年仍未獲得合約的郭泓志,首次中華職棒探詢效力的可能性,此一消息隨即獲得各球團的熱烈迴響,並在常任理事會上快速通過為他量身打造的「郭泓志條款」,即郭泓志不須透過選秀便可加盟中職,但與其簽約的球團必須放棄該季季後選秀會的前三輪指名權。這個由黃鎮台會長拍案的專案條款在當時造成了不小的風波,義大球團當時表達強烈的不滿,然而因事後並無進一步動作,因此此專案便正式生效。
(懷念一下2013經典賽郭泓志的霸氣眼神!)
於是在9月26日,四球團中唯一表達爭取郭泓志加盟之意的統一7-ELEVEn獅隊,正式宣佈已經與郭泓志完成簽約,並在10月4日(今天下午)召開加盟記者會。其實各球團都心知肚明,郭泓志的家鄉在台南,而美國球季結束回台自主訓練也是在台南球場[i],其與台南的關係不言而喻,因此大家都心知肚明郭泓志希望加入的球團是統一獅。在郭泓志之前的旅外球員,回國加入中華職棒都是經過選秀,然而大家也清楚若透過選秀郭泓志返台的意願可能降低,因此中華職棒將球員選拔辦法做了修改:
「未曾於本聯盟註冊且未曾出賽之旅外球員,球團必須於選拔會議中選擇該球員(上述是原本條文)。但表現傑出之旅外球員,得由會長主動提案,經常務理事會綜合考量其職業賽與國際賽之表現,對於我國職業棒球運動發展之助益、受國人歡迎與國外媒體關注之程度以及相關事節,以全體常務理事三分之二(含)以上決議通過,推薦有意願與該員接洽之球團名單,並同意前開球團得與該員洽談加盟事宜,不受本選拔辦法之限制。
有關球團取得該球員加盟權後,應於屆臨之年度選拔會議放棄指名權之次數,或履行其他補償方案等事宜,應於常務理事會中討論,以全體常務理事過半數之同意行之。」
因此郭泓志得以透過此專案回國效力。但是,剛好在郭泓志回國的這幾天中,在日本同時也傳出了林威助以及林羿豪遭到戰力外通告;日本的許銘傑,美國的王建民、林哲瑄、蔣智賢在球季結束後,動向也待觀察。在未來的某一天,這些許許多多旅外的球員們,也可能有回國效力的一天。
然而因為上述的球員選拔辦法,假如一旦林威助願意回中職打球,卻很可能一樣要經過選秀(可參考新聞)。如此一來上述的選拔辦法不是制度化的產物,反倒像是一條方便門。中華職棒由於黃鎮台會長的努力,在許多方面開始朝向制度化發展,然而在旅外球員歸國這方面,以球員的優秀傑出與否做為適用專案與否的條件。今日為了郭泓志開了方便之門,明日卻認定林威助非優秀球員,若回台打球需要參加選秀(可參考新聞),這樣的認定標準讓人如何適從?
(林威助的國手資歷雖不顯赫,然而他真的不優秀嗎?)
在日本與韓國對於旅外球員回國都有一套制度化的規定(規定可見陳穎的文章一,另有他對於台灣旅外加盟的評論文章二),我認為目前的球員選拔辦法規定實出於特殊的情況所造成,未來是否需要特案須看未來中華職棒的發展。我認為無論未來制度的走向為何,像日本、像南韓也好,維持專案也罷,如何讓一個制度可以正常化及展現對球員的尊重才是最重要的!
對旅外球員來說,能有好的發展當然是追逐自己的夢想,但當夢醒時分,中華職棒是否能成為一個倦鳥回巢的最佳場所?也就是我們能提供什麼樣的環境和對於這些球員的尊重?如果我們可以提供身為職業聯盟應該有的環境及制度,何必需要以特案爭取旅外球員回國加盟?鳥倦了,自然會飛回巢,即便他是不死鳥亦然。
[i] 1999年,IBA世界青棒賽在台灣高雄舉行,郭泓志入選國手。7月,自南英商工畢業,與美國職棒道奇隊簽約,至美國發展,未參與集訓,中華棒協宣布開除郭泓志國手資格,並處以最嚴厲的永久除名處分,且針對郭泓志祭出兵役列管。直到2002年釜山亞運接受中華隊徵召,中華隊名列銀牌,他才獲得服12天補充役的資格,解決兵役問題,季後才能回台灣休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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