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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周政緯

以下對於幾則重要資料做整理跟加強論述,我知道還有許多不足,但希望能給不知道到底發生什麼事的朋友們有個可以了解的起始點

 

*黑箱在哪裡?從一開始便是

舉西方任何經濟大國,在貿易談判上皆具備有系統的立法授權與國內協商機制,但台灣與中國的貿易談判,因為高度政治敏感因素,而無法應用「國際條約」的監督與審議程序。因此造成目前行政與立法機關的對峙,甚至引出總統與立法院長在兩岸經貿協議上的爭執。究其「府院政爭」源頭,竟是缺乏法律所致。

事實上,兩岸經貿協議的效力與國際條約相同,皆能直接改變國內體系,故也應比照條約簽署,其過程與生效應以法律定之。但台灣的行政部門僅以粗陋的兩岸人民關係條例,要求立法院快速審議。甚至在缺乏民間共識、公聽會、可行性研究的情況下,就由行政單位完成談判草簽。較之正常國家的條約簽署,兩岸經貿協議實在過於草率,使談判的議程設定與利益交換有如黑箱作業。

 

*為何需要經過國會審議?法律明定兩岸協議內容必須送交立法院審議、備查

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五條第二項規定:「協議之內容涉及法律之修正或應以

法律定之者,協議辦理機關應於協議簽署後三十日內報請行政院核轉立法院

審議;起內容未涉及法律之修正或無須另以法律定之者,協議辦理機關應於

協議簽署後三十日內報請行政院核定,並送立法院備查。」簡言之,於法,

兩岸協議簽署內容無論是需「審議」或「備查」均須送交立法院院會處理。

 

*服貿位階等同法律

兩岸服貿協議究竟是不是「行政命令」?其實「協議」並不是《中央法規標準法》第3條所訂的任何行政命令。把它界定為「行政命令」是運用了「行政協定」的概念。然而,「行政協定」只有在內容是「純粹技術規定」的情況下,才能等同行政命令,如果涉及人民的權利義務,則位階等同法律,要經過國會審查批准。服貿協議顯然涉及人民的權利義務,所以其位階是法律,而非行政命令。自然,也不適用所謂自動生效的規定。所謂「行政權專屬」是指,「代表國家和對方談判」。國會不能代表國家上談判桌,這是當然。但談判前準備的參與(也是監督),談判中的監督,談判中間成果和最終結果的監督和審查,都是國會監督權本來的範圍,根本和「行政專屬權」無關。這是為什麼,美國國會是透過法律,「授權」行政權有較大的裁量空間,自我縮減事後審議權,而不是「自始無權」。

 

*條文修改爭議

政府如今一再強調「各國談判過程中,內容不公開」以及「立法院只能審條文,不能修改」。事實上,去年六月二十五日的朝野協商,「逐條審議,逐條表決,實質審查」的條件是由國民黨立法委員賴士葆提議,民進黨黨團總召柯建銘同意,各黨派的代表共同簽署同意。其中針對民團所要求的服貿協議修法,民進黨籍委員段宜康有提出「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五條及第五條之三條文修正草案」(http://ly.g0v.tw/bills/1554L15391),民進黨籍委員尤美女也提出「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四條之二、第五條及第九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http://ly.g0v.tw/bills/1554L15395),修正服貿協議的過程,要求「協議協商期間,應向人民主動公開簽署程序及執行之相關資訊,不定期向立法院提出進度報告。」,避免服貿及後續兩岸協議的黑箱問題。但這些議案從10月25日到12月27日期間,最多共被國民黨在程序委員會封殺了8次。

 

然而,針對與他國簽定的經貿協定,美國國會的審查批准程序視同條約,除非經過事前授權,國會得增刪或修改條約內容。條約經修改後,行政部門必須與其他國家重啟協商。為讓大家了解美國對於簽訂貿易協定的相關規定,以下做更詳細介紹:美國為增進美國貿易利益,並顧及雙邊或多邊經貿互惠原則,美國國會得採取多種變通方式,其一是認定為「立法–行政協定」(congressional-executiveagreement),僅需1/2同意即可生效。另一種則是立法給予總統「貿易促進授權」(Trade Promotion Authority,TPA),一般又稱為「快速審批程序」(fast-track procedures)。

快速審批的運作方式是,總統或行政部門在發動與他國的貿易協定談判前,必須先向國會報告,在獲得國會授權後才能正式展開談判。由於事前已經獲得授權,國會在審查此類條約時,不得介入修改或發動議事杯葛(filibuster),僅能全案同意或否決。但貿易促進授權並非通則,而是國會視狀況給予的特殊權限,一般為期5年,期滿得經國會同意展延。同時,為保護國會的審查權,就算在貿易促進授權有效期間,仍可經參眾兩院共同決議,中止某項貿易協定的快速審批程序

 

另一方面,政府單位也一再強調若要「退回服貿,重啟談判」,不是台灣單一方面希望重啟談判即可,也要對方願意;再者,對方也會擔心我國是否會再一次認為談判結果不符合台灣利益而希望重啟談判,造成談判延宕、雙方信任基礎破壞。在此,我想黑色島國青年陣線已給予一個非常明確的答案,那便是增訂《兩岸協定締結條例》並在本會期三讀通過。事前做好影響評估、提出因應方案,也應廣泛探求民意,讓人民和民間團體提出相應主張,深切了解國家基本底線,我們便不會一再變卦。

 

*所謂的政黨顏色?

如果按照議事規則走,民進黨完全沒有任何阻擋法案通過的方式,就算這是一個爭議極大、極度有問題的法案,只要按照規則,車輪黨立委組成的喪屍投票部隊一樣會讓法案毫無疑問通過。有疑問的話,你看看羅淑蕾這種人便知道,在談論節目砲火四射,在投票時卻又掩蓋良心、罔顧民意。學生攻佔立法院,讓服貿相關爭議沒辦法繼續開會,受到許多人的支持跟支援。但一般大眾覺得最骯髒、最討人厭、最會收割別人成果的民進黨政治人物呢?如果不是他們破壞議事規則,堅持開公聽會,幫你我把服貿法案拖至現今讓大家發覺事情的嚴重之大,你/妳真以為撐得到黑島青在3/18晚上去攻佔立法院嗎?

 

說到這裡,不是要幫民進黨拉什麼票,也不是要說年底就去投民進黨,甚至可以去投其他政黨,讓台灣產生有別於藍綠兩政黨的政黨生態,亦或是要含淚投票投給國民黨等行為,我都不反對。在這邊想要說明的,便是公民運動的訴求既然是政治性的,就不可能跟政治做切割。因為有能力長期幫你擋下政策的,是那一群你看不起甚至唾棄的立法委員(國民兩黨皆是),許多認真的立委在其立院所努力通過的法案,影響到所有人的生活,這些行為在網路發達的今天,都可以在網路上找尋相關影音資料去認證。不要覺得政治很髒、更不要對政治無感,因為那便是台灣政客營造出來,期盼你/妳我都相信的謊言,因為這樣他們才能更大膽的亂來。不要忽視政黨所能做的事情跟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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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統計,台灣受薪階級惡化的現象,在加入ECFA後持續向下走。國民黨宣傳ECFA時,宣稱能吸引廠商投資、創造就業機會,但ECFA生效之後,台灣的實質投資率在2011年衰退到17.2%,僅次於2009年15.6%的歷史第二低紀錄。更不提台灣的談判代表簽了協議回來,政府官員還搞不清楚到底具體開放了哪些項目。

 

美媒曾以「北京不發一槍「買下」台灣?」為題,毫不諱言公開表明,中共將會貫徹以經濟手段的方式,最終達致「買」下台灣的統一大計。內文提到:「在經濟上,大陸試圖通過服貿協定(本報按:即對港的CEPA,及對台的ECFA)推動兩岸融合。從香港的經歷看,協定將為大陸情報人員在台灣生活和工作提供合法掩護,便利他們積聚資源,影響和左右台灣的政治進程和政策,朝不放一槍的和平統一前進。」在對岸如此明顯的「企圖」,我國在對於如此高度敏感的兩岸政經議題,豈可不受到嚴格的把關?更不用特別提及國民黨立委張慶忠利用隱藏式麥克風躲在廁所旁,以30秒草草宣布《服貿協議》過關手法,試問馬總統,難道這就是我們要的民主嗎?這就是你認為的台灣民主法治嗎?

 

如果台灣在兩岸政經議題上有任何共識的話,就是要求政府必須承擔來自國會的監督與審查。服貿議題之所以引起社會運動,就是因為立委自廢審查職責(在此我認為是個導火線,是說台灣人民ㄍㄧㄥ太久了,因為早該要行動了…),強行宣佈通過。再次突顯有關兩岸協議缺乏法制化的過程,因此政府應該暫緩服貿生效,先推動監督與透明條例,再重啟談判。可行之方法上面已經給予相關方法了。

 

我知道現場的大家一定有許多疑問跟納悶,甚至開始有些憤怒,可是親愛的朋友們,你們在擔心什麼呢?想想所有你在這個運動場域看見的,無論是組織、或人性上的種種弱點跟問題,在過往與其他地方,難道都前所未見嗎?而無論環境怎樣的變化,我們來到此運動場域不都是抱著一顆「希望台灣更好」、「保護台灣民主」相同的心嗎?我沒有辦法幫裡面的人說話,大家的擔心跟憤怒裡面奮戰的夥伴們一定知道,這群人他們近兩年為其台灣裡面所發生的政府各種不公義事件,如反媒體壟斷、大埔事件、關廠工人等,種種行動都是多麼希望政府能給立即答案和改變這不公義情況,甚至是有更多人參與。這次的行動獲得這麼多人的參與,是給他們一大鼓舞,更是一大挑戰。畢竟,所有行動一定不會滿足於所有人的期盼,更不用說希望利用這次服貿事件盼擴大對於台灣公共事務的參與。如陳俊宏老師所說的「台灣的人民習慣當選民,不習慣當公民」所以,大家能做的是,就是到場幫忙支持,更希望大家可以開始上網搜尋了解更多服貿跟ECFA本文附件。當然,不要自亂陣腳了!因為政府正採「用時間換取空間、以拖待變」手法,等著人民散去、收割所有一切行動。

 

[心得] 所謂的政黨,所謂的不要染色

http://www.ptt.cc/bbs/Gossiping/M.1395502110.A.E1D.html

 

「服貿」背後的法律漏洞:歐美經驗與補強之道

http://www.insight-post.tw/?p=6934&utm_source=rss&utm_medium=rss&utm_campaign=%25e3%2580%258c%25e6%259c%258d%25e8%25b2%25bf%25e3%2580%258d%25e8%2583%258c%25e5%25be%258c%25e7%259a%2584%25e6%25b3%2595%25e5%25be%258b%25e6%25bc%258f%25e6%25b4%259e%25ef%25bc%259a%25e6%25ad%2590%25e7%25be%258e%25e7%25b6%2593%25e9%25a9%2597%25e8%2588%2587%25e8%25a3%259c%25e5%25bc%25b7%25e4%25b9%258b%25e9%2581%2593

 

美國會審經貿協定 包裹表決為例外

http://news.cts.com.tw/cna/international/201007/201007090513701.html

 

美媒:北京或不发一枪“买下”台湾

http://oversea.huanqiu.com/political/2014-02/4848415.html

 

 

【七先生周記】黃哲斌:服貿熱熱喝 七個不懶惰連結

http://opinion.cw.com.tw/blog/profile/51/article/1136

 

焦點評論:粗暴闖關的錯在哪裡(徐偉群)

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headline/20140319/357100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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