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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周政緯

 

「政治」廣泛的定義為"眾人之事"。但在現今社會中,其所代表的負面意涵(暴力、黑金、貪瀆)卻大於本身所涉及層面的重要性。簡單來說,「政治」它所決定的事務影響著國家每一個人,舉凡油、米、醬、醋、茶還是大到國家的財稅、國防、保險制度等,不分你我、黨派、男女,然而,從個人實際的政治參與,對其普羅大眾針對常備性的知識缺乏導致社會充斥著各式謠言跟動盪,認為這一切要從「公民教育」開始著手(雖然有人認為此舉徒勞無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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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從政治參與的過程中,讓我發現到「民意代表」的功能,功效最大化於出席參與婚喪之事,而不是其立委問政專業品質。可以發現得是,許多民意代表一半的行程不是去思考或著墨修改攸關人民的法案(是說,這些事都淪落到可憐的助理身上,但在之前"9A立委"事件所扣的錢有許多都是助理的錢==),而是如何充分安排時間到服務選區參與選民的「終身大事」(無論是結婚,或是最後一程),試問,民意代表的選出初衷真得是來出席這些場合的嗎?不乏聽到許多辦公室的助理們抱怨著,總會接到民眾打電話至辦公室罵「為何委員沒有來?不是有把時間、地點給妳們嗎?」各位親愛的朋友們,知道若在重大慶典上有重要官員的出現,或許能凸顯個人身分地位,但也請你/妳站在這些民意代表的角度去思考,民意代表的首要工作應當是盡全力的為全民福利把關和捍衛權利,這才是選出「代理人」真正的用意阿!

 

    從政治參與的過程中,讓我發現到「政治」讓許多人民討厭,甚至投射厭惡之眼神對於投入公共事務或是遊行上街頭的人們。然而,這些人卻都忽略了「如果能夠安居樂業,誰願意花時間上街頭遊行」(有上過街頭遊行的朋友便知道遊行的人的辛苦)社運的爆發,引爆點來自於某個社會議題,但其背後爭取的是「制度的改變」譬如是近年來台灣盛行「都更」議題,所引發的社會衝突,如「士林文林苑」等,其尋求的是後面行政、法律上的不正義,而這些人都是那麼「湊巧」的受害者。各位親愛的朋友們,多給這些人一份信心和鼓勵,也是為了讓自己避免成為下個「受害者」的可能性阿~

 攝影 張心華 苦勞網  

(攝影:張心華  源自:苦勞網)

    這篇的重點希望將社會許多奇怪的「謬誤」,透過心得分享來一點一滴的改變,盼用「公民教育」來去改變社會的體質,如此一來,才能有效的提升社會公民素質,對於政治人物,也就有相當的警覺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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