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周政緯
「防空識別區」近半個月在東亞引起陣陣漣漪,各國勢力互相角逐,但其實是個假議題,是中國在測試有關其勢力範圍的寬廣跟影響力的底線為何。這一切就要從中國上月所提的「東海防空識別區」說起。
中國國防部於上個月23日公告有關「東海防空識別區」的範圍,將日本及我國的「防空識別區」重疊劃設在內,同時也將我釣魚台列嶼劃入在內。中國更宣稱,在範圍內飛行的航空器須提供識別,否則中國武裝力量可採取「防禦性緊急處置措施」,此舉引起東北亞各國喧然。今日聯合報報導指出,南韓國防部於8日宣布擴大南韓防空識別區(KADIZ),與南韓現行飛航情報區(FIR)完全相同,於十二月十五日生效,以反制中國大陸擴大防空識別區與南韓主張的部分海域相重疊之舉(先前中國單方面宣布劃設東海防空識別區裡,部分區域與南韓的識別區重疊,並且覆蓋雙方都聲稱擁有的[1]離於島【大陸稱為「蘇岩礁」】),而這次韓國自行劃定防空識別區,是62年來首次重新劃設這一區域。
<圖為台陸日韓防空識別區比較。圖片來源:聯合報>
根據我國民航局中《飛航及管制辦法》規定中,有關空域的類別大致分為:[2]飛航情報區(Flight Information Region,FIR)、防空識別區(Air Defense Identification Zone,ADIZ)、[3]禁航區(No-Fly Zone)、[4]限航區、[5]危險區等類。而此次受爭議的「防空識別區」(ADIZ)指的是某一國以空防需要為由,依照個別國家因自身安全考量劃定某一空域,其範圍大於領空,但卻不具國際法效力。一旦,飛行器若是進入某國「防空識別區」,需要進行身分識別告知,讓該國判斷飛行器有無危險性質。通常,他國飛行器進入一國的「防空識別區」,該國一般採取探詢、管制、勸告等措施,或是甚至派出戰鬥機監視,但是,除非該飛行器進入該國領空前,並無權對飛行器採取迫降或擊落等行為,否則將嚴重違反國際法。
其實,在國際公約裡也不存在有關「防空識別區」的相關法令,而是否建立「防空識別區」、或是如何劃定「防空識別區」則據各國自行確定,屬於每個國家自由裁量的範圍內事項。而回過頭看「防空識別區」的設立,是源自於1950年代末,美國認為來自蘇聯的戰略轟炸機對北美大陸造成威脅,與加拿大一同創立由5個區域組成的防空識別區,主要識別是針對來自蘇聯的飛機。後來,北美的防空識別區是環繞北美大陸大部分(包含美國和加拿大兩國)空域,主要由北美防空司令部來管理,而在這個空域內對大陸或者海洋上空的民用飛機都會進行預先識別、定位和控制。通常,任何未被授權在這些空域進行飛行的航空器都可以被視為威脅。
東海上空為東北亞重要空中走廊,各國的航空公司行經此空域的約達83家,每日數百航班往返。事實上,台灣周邊除了是國際航線主要航道外,也是各國軍用航空器的「熱門景點」。有關中國宣布的「東海防空識別區」,其實也將我空軍R8訓練空域及其周邊的「戰鬥空中巡邏區」一同均劃入,但國防部次長沈一鳴說,「海峽中線以東我防空識別區與大陸的東海防空識別區,其重疊面積約2萬3000平方公里,中華民國的防空識別區範圍仍然維持現狀,不會受到任何情勢的影響有所改變,國軍繼續維持原有海、空域(含靶區)的訓練、巡弋、反應模式和力度。」若觀察近日有關各國重要人員對「防空識別區」的談話,便可了解此議題為假議題,真正背後所思量的是有關大國間「權力轉移」的真相,中國方面想測試美方的底線,想提出有關中國周遭區域由中國管制,或是亞洲區域中國是老大,來去回應歐巴馬先前的「亞太再平衡」戰略,而透過「防空識別區」此議題來去看亞洲各國對此議題的反應,更簡單來說,便是對於中國權力的影響力多寡來試水溫。
美國國防部長哈格爾於本月4日在五角大廈舉行記者招待會針對中國所劃設的「防空識別區」發表談話「一方面敦促日本、韓國在因應中國劃設的東海防識區時要有所自制。另一方面,認為中國突然作出此舉,事先毫無諮詢與商榷,『對任何國家而言,這都不是明智之舉』。他指道,劃設防識區之舉不是問題,而是在於中國要求所有經過「防空識別區」的飛行器都必須提前向中方報備,令美國頗為不快。從《華爾街日報》報導,便知道世界還是有老美說的算。美軍於華盛頓時間25日上午7時(台灣時間25日晚上9時)兩架B-52從關島基地起飛,並進入中國剛頒布的東海防空識別區,而闖入敏感區域的這兩架B-52當時並未攜帶武器,也沒有護航的戰鬥機同行,此舉便被視為是嚴重挑釁中國當權所提出的劃分區域。
<圖為美國B-52轟炸機。圖片來源:NOWNEWS新聞網>
對影響我國重大權益的外交事件不應該只是私下透過管道提出,更該在公開場合表達我方立場,才能讓東亞他國清楚知道我國立場,否則被東亞強國邊緣化也只是早晚之事。
[1]離於島(蘇岩礁)位於中國東海,被中國視為領土之一。目前韓中兩國均將離於島海域劃在該國專屬經濟區(EEZ)之內。離於島距離韓國最南端馬羅島149公里,距離中國附近海域247公里,該海域是韓中專屬經濟區重疊區域。
[2]飛航情報區(Flight Information Region,FIR)區分各國家在該區的航管及航空情報服務的責任區,由國際民航組織(ICAO)劃定。飛航情報區的範圍除了該國的領空外,通常還包括了臨近的公海。飛航情報區主要是以航管及飛航情報服務為主,通常以該區的飛航情報區管制中心所在地命名,如日本的「福岡飛航情報區」、台灣的「台北飛航情報區」等。
[3]指在領土及領海上空禁止航空器飛航之特定空域。
[4]指在領土及領海上空限制航空器應依特定條件飛航之特定空域。
[5]指一劃定之空域,於特定時間內,該空域內之活動將危及航空器之飛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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